106學年度本系逕修博士已開始申辦

  • 2017-09-26
  • 系辦公室
一、申請逕修博士學位條件:
1.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或碩士班修業1學期以上在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系、所、學程全班(組)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各學系、所、學位學程得以必修科目學業成績總平均作為排名者,從其規定),或其他特殊情形經擬逕修之系、所、學位學程評定為成績優異。
2.經肄業或相關系、所、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以上2人推薦具有研究潛力者。
二、申請期限:9月25日起10月13日止

三、申請手續:將申請書、系所規定繳交資料及含排名之歷年成績表1份(碩士班至少含1學期以上之成績),於期限前繳至擬就讀系所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表格及相關辦法請參詳附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