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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一、申請與核可程序
名額: 每學期四十名(得不足額)。
資格: 二年級(含)以上學生並至少修讀一門傳播學程課程。
申請: 請於學分學程簡介與申請系統完成線上申請程序後,檢附歷年成績表一份及申請表,並完成主系系主任簽註同意程序之後,交回承辦單位。
申請期限: 每學期開學第一週。遇例假日則提前截止。
申請紙本繳交於系辦承辦人期限:每學期開學兩週內繳交,若無法於期間內繳交只可接受提前繳交。
公告結果: 開學第三週星期四中午於本系公佈欄及網站公布申請核准名單
下載申請表
二、核發證明書
申請期限: 1/30前與7/30前。遇例假日則提前截止。
申請紙本繳交於系辦承辦人期限:不限期,若於1/30至7/30間繳交則統一於7/30送出製作。
應備資料: 中(英)文歷年成績單及學分審核表,於期限前交回承辦單位。
核發程序: 審核通過,授與「國立台灣大學傳播學程證明書」。 審核資格及製作證明書約需費時一個月。證明書製妥後,由承辦人員通知領取。
下載學分審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