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讀流程與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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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入 生物產業傳播暨發展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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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資訊 |
註冊事宜、選課、學分抵免、保留入學資格、申請休學、申請復學、轉所作業、
退學離校、國科會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等相關資訊,請至「臺灣大學教務處研教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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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學教務處研教組 |
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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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指導 |
一、博士班學生應於就學第一學年結束前邀請且確定指導教授,並報系核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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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畢業規定 | 自100學年度起,碩士班學生於畢業前需通過本所英文畢業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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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檢定考試 |
自102學年度起,本系取消需參加博士班專業科目檢定考試(Preliminary Exam)之規定。 ※ 100學年度入學之博士生,得以於修業兩年內通過專業科目檢定考試。 ※ 102學年度起入學之博士生,得免參加博士班專業科目檢定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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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考試 |
1.應考資格:博士班研究生至少在本所修讀四學期,修畢本系博士班必修課程,始得申請。 2.考試科目: (一)「必修課程」,分為「研究方法」及「核心必修」二部分。 (二)「專長領域」考試內容,則針對學生選定的二個領域命題。 3.申請截止日期:12月31日(第一學期);5月31日(第二學期)。需於欲考試之前一學期提出「資格考試申請書」。 4.考試時間:每學期辦理1次,於該學期開學後1個月內辦理,並於2週內完成考試。 5.103學年度起實施以論文發表抵免資格考新制,102學年度(含102學年度)前入學之博士生,可選擇舊制或新制完成資格考審查。 103學年新制規定應考內容: (一)博士班學生應發表研究論文一篇於具審查機制之專業期刊,並以外文發表研究論文二篇於具審查機制之國際學術研討會。 (二)前款之論文必須以本系博士班學生名義與指導教授共同發表,且博士班學生為期刊論文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相同論文只限一位學生申請。 (三)資格考試申請須經指導教授同意後始得提出,並由研究生指導委員會審核(附件三:資格考試申請表)。 6.重考規定:資格考試未通過者,得重考一次。 7.撤銷規定:博士班學生申請資格考後,若因個人因素擬撤銷申請,須於資格考考試申請後一週內提出。逾期未撤銷亦未參加資格考試者,以一次未通過論。 8.通過規定:資格考試二次未通過者,應令退學。 9.博士班學生未於入學起四個學年內(不含休學期間)通過資格考者,應令退學。 10.博士班學生經資格考核通過者,由本系報校核備後,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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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計畫書口試 |
一、申請論文計畫書口試
1.應考資格:博士班研究生需資格考試通過,始得申請論文計畫書口試。研究生應先就其研究論文擬定計畫書,由研究生論文指導教授同意後,提出參加論文計畫書口試之申請。 二、舉辦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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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發表規定 |
1.自103學年度起入學之博士班研究生,應於申請學位考試前,有不同於資格考之研究論文發表(或已接受被刊登之證件),其中至少發表一篇於SCI、SSCI或A&HCI期刊之論文。 前款之論文必須以本所博士班研究生名義與指導教授共同發表,且研究生為期刊論文之第 1 作者或通訊作者,相同論文只限一位學生申請。 2.論文發表審核申請須經指導教授同意後始得提出。 3.論文發表之相關審查,本所於受理學位論文考試申請時,由研究生指導委員會辦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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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位 考 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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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應繳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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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離校 |
1.請至臺灣大學校園資訊網(INFO)登入「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系統」,完成應辦理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