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生登記費220元、中低收入戶考生88元整、低收入戶考生免繳登記費。完成登記費繳費後,方可進行登記分發志願。您可按此查詢繳款帳號或直接前往 (二)登記時間:7月24日上午9:00起至7月28日下午4:30止。如未能於登記截止時間前完成所有確認程序並顯示志願表,則為「未完成登記分發志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分發。 (三)建議考生使用桌上型或筆記型電腦進行登記分發志願,並儘早於7月27日前完成登記。 (四)登入登記分發志願系統須輸入身分證號碼及指定科目考試准考證號碼,並於首次登入時自定通行碼,供爾後每次登入登記分發志願系統時使用,通行碼完成設定後即不得變更,請妥善保存避免遺失。 (五)申請複查指定科目考試成績者,仍須於規定之登記時間辦理登記。經通知變更成績者,由分發會於7月31日(含)前主動通知申請辦理重新登記。 (六)「完成登記分發志願」後,便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修改志願。 (七)考生務必儲存或列印「分發志願表」作為完成登記分發志願之憑據,以備複查或入學後申請獎學金之用。 (八)本會基於辦理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業務,經資格審查及登記分發志願取得考生個人資料,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處理及利用,詳請參閱本會網站個資處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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